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审评中心:
现将《湖南省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湖南省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
风险排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整顿和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逐步建立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制度,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药监综妆〔2019〕39号)精神,省药品监管局决定自2019年5月至8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排查处置化妆品网络销售市场安全风险,督促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和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落实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与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并重,以利用网络(含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生产销售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化妆品、假冒化妆品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推进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进一步净化线上线下化妆品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公众化妆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清理省内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违法产品,以及网上展示的违法产品信息、生产企业和产品虚假资质信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全省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督促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并执行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实名登记、发现违法制止和报告、停止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等制度;研究建立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树立安全用妆意识,构建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格局。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清理违法产品。集中排查清理化妆品网络销售者、 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化妆品、假冒化妆 品、无证生产的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未 经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经国家药监局或者省级药监局公告 或者通告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国家药监局或者 省级药监局通知暂停或者停止销售的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等的化妆品等。
(二)排查清理违法产品信息。集中排查清理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上展示的化妆品违法宣称功效信息,包括: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细胞提取液、胎盘提取液等。严格区别消毒产品、保健食品等非化妆品产品的网络销售分区,排查清理以非化妆品产品冒充化妆品销售的信息。对在网络销售过程中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以引人误解或者混淆的企业名称或者商标等代替产品名称进行宣传的化妆品信息,予以集中清理。
(三)排查清理企业及产品虚假资质信息。集中排查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化妆品电予商务平台上展示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信息和产品资质信息。及时核对国家药监局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对己吊销、冒用其他企业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未办理延续的企业资质信息,以及已撤销、冒用其他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超过有效期未办理延续的产品资质信息,予以集中清理。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查工作。各市 州市场监管局要组织本辖区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按照风险排查工作重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督促其建立并执行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实名登记、发现违法制止和报告、停止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等制度。加强对平台经营者化妆品监管法规知识的培训,引导其严格履行法定义务。
(二)组织开展化妆品网络销售者自查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组织辖区内化妆品网络销售者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自查,督促其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摸清底数,建立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台者账。省药品监管局将在本次行动中进一步完善全省化妆品经营基础台账,对本次行动结束后台账不清的市州进行重点督办。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化妆品网络销售者监管法规知识的培训,引导其守法规范经营。
(三)积极引导行业加强自律、守法经营。指导化妆品相关行业协会发挥引导作用,强化行业自律,推动化妆品网络销售主要渠道的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积极参与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主动公开承诺,自觉抵制利用网络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促进化妆品网络销售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四)宣传教育公众树立安全用妆意识。各地要结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推动辖区内主要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于2019年5月同步上线化妆品消费提示语“国家药监局提示您:请正确认识化妆品功效,化妆品不能替代药品,不能治疗皮肤病等疾病”,提醒广大消自费者防范化妆品消费风险。要积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以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妆、理性用妆知识。全省12331举报投诉热线要完善投诉处置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化妆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效率。
五、工作要求
省药品监管局化妆品安全监管处牵头协调化妆品“线上净网 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于5月31日前将牵头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中国凯发的联系方式报省药品监管局化妆品监管处。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辖区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化妆品网络抽检,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省药品监管局将把末按照要求开展风险排查处置工作的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和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暗访督导和抽检,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约谈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及时总结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填写风险排查处置工作表(见附件),于2019年8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报表报省药品监管局化妆品监管处(联系人:姚翔,邮箱:hunanhzpc@163.com,电话:0731-88635917)。